為建立并嚴格實行城市綠線管理制度,加強城市生態環境建設,創造良好的 人居環境,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根據《城市規劃法》、《城市綠化條例》等法律 法規,特制定城市綠線。城市綠線是指城市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這里所稱城 市,是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 城市綠線范圍內的公共綠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居住區綠地、單位附屬 綠地、道路綠地、風景林地等,必須按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 (GB J137—1990)、《公園設計規范》(CJJ48—1992)等標準,進行綠地建設。 城市綠線內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以及批準的 規劃進行開發建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綠地范圍內進行攔河截溪、取土 采石、設置垃圾堆場、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對生態環境構成破壞的活動。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