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檢測報告書加蓋的公章及檢測專用章均應做到“正”、“平” 、“清” 。“正” 與“平”是指印章第二個字和倒數第二個字保證在同- -水平線上,“清 ”是指印章的印油要均勻、字跡及邊框清晰。
2.封面頁用印要求
已通過批準的報告書,必須在封面頁“ 檢測機構”欄加蓋檢測機構公章。檢測機構名稱可不填寫,直接加蓋公章。
3.“檢測結論”頁用印要求
已通過批準的報告書,應在檢測結論頁“防雷裝置總體評價”欄蓋章處加蓋檢測機構檢測專用章。要求“檢測專用章”字樣應壓在日期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