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造林
采伐跡地、火燒跡地及其他受損跡地,進行人工造林更新。樹種選擇遵循適地適樹原則,優先選擇地帶性鄉土樹種。整地時盡量保留天然植被,營造混交林分。具體按GB/T 15776- 2006 中相關規定執行。
2.自然恢復
在樹種多樣、林下更新較好的地段,采用封山育林或人工促進更新方法使防護林進行自然恢復。具體按GB/T 15163-2004中相關規定執行。
3.生態廊道建設
對片斷化防護林,通過建設生態廊道,優化防護林生態功能。選擇當地鄉土種,采取人工營造與植被自然恢復相結合方式建設。生態廊道建設技術按GB/T 15776- 2006相關規定執行。建設寬度參見附錄C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