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址
羊場應選在地勢高燥、背風向陽、地下水位較低、排水良好的地方:在丘陵山地建場不應建在低凹、風口處。交通便利,但應離公路支線不小于500m,離公路主干線不小于1500m,直接進場的道路不應與其他道路公用。水源及周邊環境應符合GB 18407 和NY/T 388 要求。
2.規劃與布局
羊場分為生活管理區和生產區。生活管理區設在場區常年主導風向上風向及地勢較高處,生產區設在下風或側風向,用防疫隔離帶或墻隔開,區間距不少于50m。與外界有專用道路相連通;場內分凈道和污道,兩者嚴格分開,不交叉、不混用。
3.生產工藝與設備
采用分階段、分群飼養管理的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包括精、粗飼料加工與飼喂、運輸、防寒防暑、糞尿處理、消防、消毒防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