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583-2009 優質有機水稻生產技術規程產地選擇
1.產地環境要求
土壤環境質量符合GB 15618中的二級標準;農用灌溉用水水質符合GB 5084的規定;環境空氣質量符合GB 3095中的二級標準和GB 9137的規定。
2.轉換期
有機水稻生產田必須經過轉換期。轉換期內必須嚴格按照有機農業生產標準進行管理,轉換期一般不少于24個月。
3.緩沖帶設置
如果有機水稻生產田周邊存在平行生產,在有機和常規生產區域間應當設置緩沖帶或物理障礙,緩沖帶不少于10米,應有明顯標志,以防止臨近常規地塊的禁用物質污染有機稻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