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433-2007 厚樸苗木生產技術規程包裝、標識和運輸
1.包裝
用草繩打捆,每捆500株。
2.標識
每批苗木應掛有標簽,標明苗木產地、數量、等級、苗齡、植物檢疫證書編號、苗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編號、生產日期,并符合《產品標識標注規定》的規定。
3.運輸
應以清潔、干燥、無異味、無污染的運輸工具運輸。嚴禁與其它污染物混裝運輸,在運輸過程中對苗木采取保濕、通風、防雨、防曬措施;避免堆放擠壓,防止發熱;苗木運到目的地后,立即攤開、栽種或假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