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414-2007 醫院消防安全管理規范t消防安全責任人
醫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醫院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醫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a)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為本醫院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b)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醫療、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消防工作業務經費預算方案;,
c)確定本單位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d)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e)每季度至少參加一次防火檢查,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負責籌措整改資金;
f )批準建立義務消防組織,組織制定符合本醫院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