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建設部《關于印發<2004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規范制定、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4]67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同意哈爾濱工業大學主編養老設施建筑設計規范》(建標標函[2010]3號)的要求,規范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編制GB50867-2013規范。
本規范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總平面;5.建筑設計;6.安全措施;7.建筑設備。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哈爾濱工業大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