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浙J12 輕鋼龍骨紙面石膏板吊頂圖集一般說明:
1、本圖集適用于一般民用與工業建筑的吊頂。
2、本吊頂由輕鋼龍骨骨架和覆面板兩部分組成。
3、本吊頂輕鋼龍骨骨架按DM38、DM50、 DM60三個 系列設計。DM38輕型系列,不能承受吊頂和輕型燈具以外的荷載;中型系列DM50系列可以承受重量不超過500N的集中活載:重型系列DM60系列可以承受不超過800N的集中活載。承受不同荷載能力的吊頂龍骨,應選用相同類型的吊掛件,其各種配件均需配套使用.具體工程中所用系列由設計人注明。
4、輕鋼龍骨骨架吊桿應固定在結構層上,可直接在鋼結構或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上固定,也可預埋吊桿,吊桿宜采用φ6 ~ φ8鋼筋吊桿。吊頂夾層高度≥1.5米時設計人應采取加強措施。
5、DM38、DM50、DM60承載龍骨(主龍骨)間距宜為900mm,并不應超過1200mm;覆面龍骨(次龍骨)間距宜為400mm;橫撐龍骨間距宜為600mm。大面積吊頂需每隔12m在主龍骨上部焊接橫臥主龍骨一道, 以加強主龍骨側向穩定性和吊項整體性。
6、一般輕型燈具可固定在附加覆面龍骨上,安裝方法參見示例。重型燈具及風扇、風管、噴淋管道等均應直接吊掛在結構層上,不得與吊頂的吊桿及龍骨連接。
7、保溫或吸聲吊頂的保溫及吸音材料,可直接放在覆面龍骨上,其重量作為外加荷載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