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9-172-2007 天津市非承重燒結頁巖空心磚墻體技術規程圖集說明
1.為了貫徹執行國家及天津市節約能源、資源政策,充分發揮燒結頁巖空心磚的功能,在建筑工程中正確、合理地使用燒結頁巖空心磚,確保工程質量,特制定本規程。
2.本規程對燒結頁巖空心磚(簡稱空心磚)、燒結頁巖保溫空心磚(簡稱保溫空心磚)砌筑的非承重墻體工程的材料,建筑設計,節能設計,結構構造,施工,驗收等作了規定。
3.本規程適用于抗震設防烈度為7-8度地區及嚴重風化區采用空心磚及保溫空心磚砌筑的民用與工業建筑中的非承重墻體。
4.在進行非承重燒結頁巖空心磚墻體設計、施工及驗收時,除應遵守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及天津市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