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9-1-2013天津市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圖集說明
1.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法律、法規,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改善居住建筑熱環境,提高采暖( 供暖)、空調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特制定本標準。
1.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法律、法規,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改善居住建筑熱環境,提高采暖( 供暖)、空調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特制定本標準。
2.本標準適用于天津市新建、改建和擴建的住宅、集體宿舍、公寓、商住樓的住宅部分、養老院等以采暖能耗為主的居住建筑。與居住建筑合建的配套服務網點也可按本標準設計。
3.本標準對居住建筑熱工設計以及暖通、給排水、電氣設計中與能耗有關的指標和節能.措施作出了規定。在保證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主要將冬季的采暖能耗控制在規定的范圍內,并兼顧夏季的空調能耗。
4.居住建筑的節能設計除應符合本標準要求外,尚應符合國家和天津市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