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J14-037-2012圖集一般說明
1.為貫徹國家及山東 省有關節約能源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不斷提高居住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熱環境質量,根據山東省氣候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本標準。
1.為貫徹國家及山東 省有關節約能源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不斷提高居住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熱環境質量,根據山東省氣候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本標準。
2.本標準適用于山東 省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節能設計。
3.居住建筑必須進行節能設計,并應有節能設計的專項說明。在保證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建筑的供暖能耗應控制在本標準規定的范圍內。
4.居住建筑節能設計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 ,尚應符合國家及我省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